根據《國務院關于實施健康中國行動的意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健康浙江行動的實施意見》,為確保健康浙江行動高效、有序推進落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在我省過去三年行動的基礎上,繼續推進健康浙江行動各項工作任務落地見效,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健康中國戰略和健康中國行動部署,忠實踐行“八八戰略”,奮力打造“重要窗口”,深入貫徹國家和省委省政府關于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系列部署要求,緊緊圍繞實現衛生健康現代化先行的總目標總要求,牢牢把握健康環境、健康影響因素、全生命周期健康、重大疾病防控、醫療衛生服務、健康產業發展等六個維度,以基本建成健康浙江為中心,切實抓好26項健康浙江專項行動任務,完善健康浙江行動推進的“四梁八柱”,聚力打造“浙里健康”“浙有善育”“浙里康養”三大共同富裕標志性成果,全面完成健康浙江行動2025年的目標任務,高質量高水平推進我省健康中國省域示范區建設。
二、總體目標
到2025年,健康浙江行動推進機制體制建設更加完善,健康浙江的群眾知曉率有較大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標不斷提升,實現以下目標:
——人民健康水平持續提升。孕產婦死亡率和嬰兒死亡率分別控制在7/10萬和5‰以下,持續保持在較低水平;城鄉居民達到《國民體質測定標準》合格以上的人數比例維持在94%以上。人均預期壽命逐步提高,達到82.5歲以上。
——健康促進制度體系更加完善。持續提升健康浙江建設水平和發展水平,健康浙江發展指數達到86;引導公眾主動參與健康浙江行動,居民健康素養水平逐年提高,達到40%以上;普及健康生活方式,經常參加體育鍛煉的人數達到43%以上;扎實推進健康細胞建設,健康家庭數量達到50萬戶以上。
——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地表水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水體比例穩步提升,城鄉供水同質化進一步提高,國家衛生鄉鎮比例達到90%以上,健康縣區建設比例達85%以上。主要食品、主要農產品質量安全抽檢合格率分別維持在99%和98%以上,綠色優質農產品比率達到62%以上。
——健康服務與健康保障更趨優質高效。構建與人民群眾需求相適應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基層就診率和縣域就診率維持在65%和90%以上,持續遏制重大慢性病發病率,提高慢性病患者規范管理率,高血壓、糖尿病患者規范管理率均達到65%以上,對重點傳染病、嚴重精神病障礙、地方病、職業病進行持續的嚴格防控。
——健康產業持續發展。產業規模不斷擴大,結構持續優化,產業水平和層次明顯提升,總規模超過1.5萬億元。
三、主要任務
(一)夯實健康浙江行動基礎建設。
1.制定實施方案。各市要根據相關要求,參照省級組織實施方案要求,全面總結三年(2020-2022年)行動推進工作經驗,梳理推進過程中存在的重難點問題,結合影響本地區居民健康的主要因素,于2023年5月底前完成本地區推進健康浙江行動的組織實施方案(2023-2025年)的制定和下發。充分發揮省市縣各專項行動工作組的牽頭作用,推進健康浙江26項行動在全省范圍內的落地見效。各省級專項行動牽頭部門負責制定全省專項行動三年實施方案,按照部門職責,明確工作目標,細化工作任務、工作內容、工作重點、工作舉措、年度工作計劃、三年進度安排等內容,于2023年5月底前下發。各市專項行動工作組要認真貫徹省級專項行動三年實施方案的要求,結合當地實際,確定工作重點,于2023年6月前完成本地區專項行動三年實施方案的制定。
2.監測實施進展。各市要根據《健康浙江建設監測方案(試行)》(健康浙江辦函〔2021〕1號)的要求,對行動主要指標、重點任務的實施進度和效果進行年度監測與評估,每年5月10日前完成上一年度監測數據的填報任務及行動監測評估實施進展報告。充分發揮省市縣各專項行動工作組、專家組的專業引領,做好各專項行動的動態監測及結果運用。各省級專項行動工作組要充分結合自身職能,積極關注各地區的工作推進情況,于每年4月底前形成上一年度專項行動監測評估實施進展報告并上報。省健康辦將匯總形成健康浙江行動監測評估總報告上報健康中國行動推進辦,并適時進行發布。
3.抓好典型示范。各地、各部門要總結推廣健康浙江行動好經驗、好做法,挖掘具有先進性、示范性的典型案例。建立健康浙江行動全省示范樣板案例庫,定期組織專家研究討論,開展示范樣板推介活動。各縣(市、區)要找準當地特色亮點,突出問題導向,調動各方力量,共同推進示范樣板打造,到2025年,至少培育出一個省級示范樣板,實現“一縣一品”健康浙江行動省級樣板全覆蓋。各市要重點加強示范樣板培育工作,每年4月底前向省健康辦報送年度示范樣板培育計劃;及時總結提煉工作亮點和創新舉措,開展地區專項行動示范樣板評選及匯編,每年10月底前形成案例材料上報。省健康辦定期監測和指導各地行動示范樣板培育計劃的實施進展情況,每年11月底前評選出40-60個優秀案例和20-30個示范樣板。力爭到2025年末,在全省形成100個具有全國影響力和浙江辨識度的典型樣板,擴大健康浙江行動的社會影響力。
(二)完善健康浙江行動推進體系。
1.優化多部門推進機制,發揮各專項行動牽頭部門協同作用。各地各部門要根據《關于印發〈省委省政府健康浙江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分工〉等3個文件的通知》要求,緊緊圍繞健康浙江26項專項行動的總體布局,進一步緊密部門協作和工作協同,切實履行各牽頭部門和參與單位職責。要量化評估各部門開展行動推進的參與度和執行力,評估結果作為健康浙江建設部門年度考核的參考依據,逐步形成各牽頭部門同向發力、同頻共振、同步前進的工作局面。各專項行動牽頭部門要發揮主觀能動作用,制訂年度工作計劃和落實舉措,將重點工作任務融入牽頭部門年度工作,歸口掌握情況以及做好條線指導,探索建立專項行動典型案例評選機制,深入挖掘專項行動的典型做法,開展優秀案例評選和宣傳推介。
2.搭建多層級交流平臺,發揮省、市、縣三級聯動作用。鼓勵各地各部門通過舉辦健康浙江行動推進會、研討會、行動論壇等多種形式,圍繞示范試點建設和示范樣板培育工作,推動和展示當地健康浙江行動工作亮點。積極發揮全省高水平推進健康浙江行動現場會的引領示范作用,定期編發健康浙江行動月播報,利用健康浙江行動工作群,加強溝通協作,暢通信息交流渠道。各地要建設好健康浙江行動宣講團隊伍,發揮省、市、縣三級行動宣講員的作用,每年3月初制定宣講計劃,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形式進行理論和實操培訓,推動健康浙江行動實踐探索和理論研究。
3.強化多領域智庫建設,發揮專家、骨干技術支撐作用。依托健康浙江行動專家咨詢委員會、專項行動專家組等智庫力量,組織專家參與健康浙江行動重大政策、規劃方案、相關問題等的研究、評審和論證,為健康浙江行動的推進提供專業咨詢,提高決策的科學性和精準性。建立健康浙江行動業務提升工作機制,舉辦業務骨干培訓班,每年培訓50名以上具有現代公共衛生知識和健康治理素養的復合型人才,夯實基層健康浙江行動推進的基礎。
(三)提升健康浙江行動保障力度。
1.加強組織領導。主動作為、密切配合,把深入推進健康浙江行動列入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一是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研究建立健康浙江行動推進指數,加大健康浙江行動考核力度,將健康浙江行動納入對各級黨委、政府的考核評價。二是建立督導機制,結合健康浙江考核督導和暗訪,抽選各專項行動工作組、專家組以及專家咨詢委員會專家開展督導,及時發現問題,落實整改。三是強化統籌協調,各級健康浙江建設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每年牽頭召開一次推進工作會議,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每年至少召開2次工作協調會議,研究工作推進情況,落實相關要求。
2.加強要素保障。加大經費保障力度,鼓勵各級設立健康浙江行動專項資金。探索利用轉移支付方式,以獎代補推動健康浙江行動各項舉措落地。強化健康浙江行動信息技術支撐,探索行動推進的信息化和數字化,推動平臺建設,強化人才培養。
3.加強氛圍營造。強化健康浙江行動宣傳推廣,營造“共建共享、全民健康”的良好社會氛圍。在省級主流媒體開設“健康中國行動看‘浙’里”專欄,打造具有浙江辨識度的健康中國行動展示平臺。各地要繼續深入開展健康浙江行動形象大使聘任和健康達人評選工作,充分發揮社會名人的榜樣示范作用,發揮廣大群眾、社會組織及其他各類社會力量的作用,形成強大合力。